山东宸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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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微信朋友圈对他人进行辱骂人,涉嫌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行为会判决侵权人在其朋友圈或微信群发布道歉声明,并判决侵权人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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