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宸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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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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